- 严存生;
“法治”归根到底属于文化,从文化的角度才能把握其真谛。文化是人类社会所创造的一切,是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主要标志。文化包括精神文化、物质文化,以及规制人类活动方式的制度文化。制度文化是判定法治性质和程度的主要依据。法治是关于好的法律制度如何实现其价值,并与其他制度相结合建立一个理想的社会秩序的观念、技术和程序的实践问题。现实法律制度是历史的、具体的,而在过往的阶级社会中,执掌国家权力的往往是少数富人,不可能完全公正地制定和执行法律,因而不存在真正的、完全的“法治国家”。历史上所谓的“法治国家”,其社会秩序只在某种程度或某些方面具有“法治”属性。但我们不能以此否认“法治”的存在和“法治”理想的价值,而应以理想和现实、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的辩证关系为指导来思考“法治”问题。“法治”理想是社会治理所追求的价值目标,而现实法律制度总是有局限性。“法治”理想的实现是漫长的历史过程,不同的社会历史阶段,其实现有不同的程度和方式。“法治”建设没有终点,只有过程。据此来思考当前我国的法治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社会是试图消灭阶级和贫富差别的社会,法律制度是实现这一目的的一种社会机制。社会主义阶段的法律制度仍然是由有局限性的人来制定和执行的,难免会有不公正之处,我们应充分地认识到这一点,不断优化我国的法律制度,以追求“良法善治”。
2026年01期 No.61 86-10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05K] - 谢晖;
权利推定的逻辑工具除了演绎和归纳,还有类比推理。作为一种具有经验性特质的逻辑工具,类比推理尽管在理性程度上不及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但其现实效果更加明显,尤其在法官面对的案情是“剩余事实”时。权利推定中的类比,关键在于确定类推的准据。从比较法视角看,它包括成文法上权利类推的准据、判例法上权利类推的准据和程序法上权利类推的准据。这些准据,既有价值准据,也有法内准据,还有法外准据。权利推定中类比推理的实际展开,是个“类比三段论”过程,即“剩余事实”的存在,类比准据的查证和确定,以及“剩余事实”和类比准据间的相似性和相斥性比较。相似性要求权利类推的守成,相斥性则要求权利类推的创新。
2026年01期 No.61 102-11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09K] - 朱晓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将“意思表示”确立为法律行为的核心,标志着我国民事法律行为概念回归私法自治的价值理念。通过比较德国民法传统,指出法律行为本质为旨在发生私法效果的意思表示,其合法性仅为效力评价问题,而非概念构成要件,从而澄清“无效法律行为”等是否构成逻辑矛盾的争议。我国民法使用“民事法律行为”的术语,虽然多出“民事”二字,但其内涵与大陆法系传统“法律行为”内涵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关于法律行为的定义包括“意思表示”和“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两方面内涵。“意思表示”分为主观和客观构成要素,前者是指行为意思、表示意思与效果意思,据此分析在真意保留、虚伪表示、错误等情形下应区分成立与生效问题。“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包括个别权利义务的主体、客体和效力的变动,也包括民事法律关系整体之变动。
2026年01期 No.61 118-13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77K] - 邓毅丞;
加重结果具有定罪功能,对结果加重犯的成否有限定作用。即使行为人对加重结果有故意,在没有发生加重结果的场合,也不能成立结果加重犯的未遂犯。从定罪合理化的角度出发,加重结果可以被扩大理解。加重结果既可能是被明确规定的显性结果,也可能是在加重情节中的隐性结果;既可能是在性质上区别于基本结果的异质结果,也可能是作为基本结果进一步延伸的同质结果。在数额犯中,行为数额加重犯中的加重数额不是加重结果,结果数额加重犯中的加重数额属于加重结果。
2026年01期 No.61 131-14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29K] - 张迪;
理论上,经验法则被学界当作推动证明模式(方法)转型的关键性工具,然而实践中,刑事法官在运用经验法则时却过度谨慎,出现了“慎用”经验法则的现象。规则化的经验法则、日常化的推理方式、客观化的证明标准及压力消解机制的缺失是刑事法官“慎用”经验法则现象的成因。该现象是政法决策层对法官自由心证过度限制的必然结果,虽会导致司法的形式化与封闭化,但仍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克服“慎用”现象宜采用稳步推进策略,方案的立足点在于改进经验法则显性化的方式;着眼点在于以图尔敏模型为基础,重构和推广经验法则运用的方法;平衡点在于对认罪和不认罪案件中的经验法则确定不同的作用空间;落脚点在于通过制度改革消解法官运用经验法则时面临的技术性和社会性压力。
2026年01期 No.61 144-15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13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