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海平;张泽鑫;
法院合宪性解释的监督,是指为保证宪法在司法审判中全面实施、规范法院间接适用宪法,监督法院合宪性解释行为的活动。法院合宪性解释的监督兼具审判监督和弱宪法监督的双重性质。法院合宪性解释的监督可以从司法越权风险的防控、法秩序统一的维护、当事人基本权利的保护等多个维度得到证成。法院运用合宪性解释应当避免出现“不当用而用”“当用不用”和“当用而错用”的情形。在具体监督的维度,宜建立以审判监督为制度依托的条件符合性、运用现实性和运用正当性的三阶层审查框架,并构建合宪性解释与合宪性审查衔接的制度机制。在抽象监督的维度,可以考虑建立法院实施宪法情况报告制度。在强调对法院合宪性解释予以必要监督的同时,必须恪守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宪法红线,以免造成对司法的过度干预。
2025年02期 No.56 58-7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22K] - 程琥;
作为一种法定判决方式,当前行政处罚变更判决呈现的独有特点,包括所涉领域广泛、被告主体多元、适用条件尚不统一、适用标准差异较大、判决方式多样、实质性解决争议仍有难度等。审判实践反映出行政处罚变更判决面临着理论和实践的双重困境。为此要加强行政处罚变更判决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从明确功能定位、厘定适用范围、确定适用条件、统一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方式、增强适用效果等方面着手,推动行政处罚变更判决更加成熟和定型。
2025年02期 No.56 71-8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05K] - 石龙潭;
本文通过回顾日本行政程序法的法典化历程,厘清其立法经纬与背景的同时,就法典化的必要性与意义、主要内容及其特征、编纂理念与路径、局限与课题进行理论剖析后发现:将法典化与行政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以法典化来促进行政改革,先从与人民权利义务直接相关的领域入手,以能够贯穿行政不同领域的必要且最小限的程序为出发点,立足于国情,暂且制定各方面都可以接受的法律,然后放眼未来不断完善等,可以为中国即将开启的行政法法典化作业提供一定的参考。中国还可以考虑利用后发优势把活用信息技术、数字技术与身份证号码融入法典当中。
2025年02期 No.56 85-9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81K]